南宁公积金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
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非夫妻关系的两人或以上的借款申请人,按期限较短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坐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南宁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目前的法定:
首套房: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3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85%。
二套房: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325%。
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1年的,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法定。
账户封存了
公积金对冲
缴存下限
贷款批下
商贷提前还贷
公积金余额
缴纳基数
公积金利率
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