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市职工在原单位离职未重新就业,还可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本市职工在原单位离职后未重新就业,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新开户继续缴存,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八)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能否办理委托定期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办理委托定期扣款,在约定扣款日自动发起扣款汇缴;未办理委托定期扣款的,需每月自行办理缴存手续(全市任一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或“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什么时候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具体的调整时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告。
(十)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何缴存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十一)当单位出现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行为时,应如何处理?
单位出现上述行为时,由市公积金中心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处理。
账户封存了
公积金对冲
缴存下限
贷款批下
商贷提前还贷
公积金余额
缴纳基数
公积金利率
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