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新规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放宽提取时限及租房提取范围

2024-06-2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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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新规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积金提取有哪些变化的?

  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调整事项如下:

  放宽提取时限

  将本市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业务时限:从2年内延长到5年内,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扩大租房提取范围

  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个家庭每年不超过24000元。

  优化规范部分贷款法规

  1、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2、优化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降低到不足2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公积金余额的30倍。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所购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采取质押、其他房产抵押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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