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调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起,对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自2020年起,“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已实现合并申报。缴存单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可通过市相关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法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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