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调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起,对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
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自2020年起,“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已实现合并申报。缴存单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可通过市相关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月缴存额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其中,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相关文书法定执行。
深圳基数上限
云浮缴存基数
湖北十堰利率
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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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
江门上限
河南济源利率
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