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期限
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批准建造、翻建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住房实际支出费用。
(三)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期限
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自核发电梯竣工验收备案文书之日起5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分摊费用金额。
五、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
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款付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贷款结清后,本人及配偶还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为还清贷款当月之前(含)的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款付息总额。
六、关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规所提款项,在最高5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推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此前法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本通告未涉及的法规不变。
(二)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平和县公积金
基数调整
诏安县公积金
贷款利率
东山县公积金
基数比例
云霄缴存基数
云霄缴存基数
漳浦缴存基数
长泰区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