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规则2024 临汾灵活人员月缴存基数及比例是多少?

2024-07-0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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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规则临汾灵活人员月缴存基数及比例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缴存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自主缴纳住房公积金应年满18周岁且不满法定退休年龄。

  我市住房公积金实行一人一户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所在单位因倒闭、改制等原因注销的职工可以从申请自主缴存开始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新入职后由单位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其账户应转移至入职单位账户名下继续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并在临汾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

  月缴存基数及比例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临汾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为24%,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并每年核定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应连续缴存满六个月,还款能力根据其最近两年(含)内的平均缴存基数进行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后,应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受委托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从其结算账户中代扣。

  灵活就业人员停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视同自动解除《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其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停止自动扣划,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如需继续缴存,应重新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并办理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其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月数重新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六个月,各管理部(分理处)可自行为其办理销户提取,资金退回其签约的银行账户,其缴存记录予以保留。

  账户可以计息吗?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我国法定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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