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一下2023年聊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标准
现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公布如下:
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22017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339元x3倍)。
最低缴存基数暂按2021年9月22日山东省有关部门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即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公积金基数具体调整流程如下:
数据收集与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收集上一年度的职工工资数据,并进行核算,确定新的缴存基数范围。
通告:在确定新的缴存基数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公布通告,告知缴存单位和职工新的缴存基数及调整时间。
调整执行:在法定的调整月份(通常为7月份),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按照新的缴存基数对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机制有助于确保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为它可以反映出职工收入的变化,从而保护职工在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方面的权益。同时,职工也需要关注基数调整的通告,及时了解自己的缴存情况,确保公积金缴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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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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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