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前,缴存基数上限按2023年度上限核定。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后,对完成基数调整且涉及基数上限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布的缴存基数上限自动进行调整,并通告单位。请单位及时关注市公积金中心公布的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法规。
5.单位可选择以下渠道办理基数调整:
(1)一网通办——税费综合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办理条件:单位人数不超过1000人
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年度基数调整专栏——网页版登录
办理条件:单位人数不超过1000人
(3)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年度基数调整
办理条件:无限制
(4)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菜单“其他”——基数调整
办理条件:单位人数不超过30人且无补充住房公积金
6.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缴存2024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
7.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后,对7月实际缴存额与系统自动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存在差异的职工,单位应当办理少缴补缴。
上海基数
利率额度
基数调整
福建宁德利率
缴存比例
北京公积金
海南白沙利率
缴存基数
缴纳基数
山西太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