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有变!潮州市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出炉(最新上限)(2)

2024-07-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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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按收付实现制计算基数),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六部分的月平均数(单位及个人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取整)。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按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应发数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2023年年初发放金额计算;年度考核奖按2023年期问实发金额计算。工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计算。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新调入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基数)的月平均数。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录用(聘用)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按上述原则比照全年度计算。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基础绩效奖按全年12个月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同单位同职务职级(岗位)人员2023年年初发放金额计算;年度考核奖按同单位同职务职级(岗位)人员2023年期间实发金额计算。

  3、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聘用)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即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作为缴存基数。

  本缴存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如市相关部门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不得高于本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567元。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基数调整,缴存基数最低为1620元、最高为4190元,缴存比例为10%-24%。

  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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