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了吗?现在公积金缴存上限下限多少?

2024-07-2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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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好消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有几个城市?温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了吗?具体如何调整的?公积金缴存上限多少?缴存额具体是怎么计算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有变化→2024年7月起执行!一般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在每年的7月前后开始调整的,目前2024年度温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标准数调整标准暂时还没有公布出炉了。

  我们经常提到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近期,很多地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都有所调整,比如温州市何时调整的?   截止目前,温州市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尚未直接提及,但可以通过了解过去的缴存基数调整情况来推算的。

  现在就参考一下2023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如下:

  温州市调整企业单位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温州2023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法规调整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全市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按以下规则申报调整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工资基数。2023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2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机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另行发出通告。

  根据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温州市2022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9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即29709元)的,按297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 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 2280 元/ 月;乐清市、瑞安市 2070 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 1840 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5942元(月平均工资9903元的60%)、最高不超过29709元(月平均工资9903元的3倍)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其中,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其申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的月缴存工资基数。

  (二)缴存比例。2023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其中,机事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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