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标准(调整后上下限),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度(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的相关法定核定。
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之外,上年度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医疗包干费、误餐补贴(餐费补助)、工会补贴等也不得纳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

二、缴存基数调整标准?
1.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多少?
根据安徽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23年度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920元,据此核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231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76元。
2.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是多少?
根据安徽省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公布的池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法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4元。执行期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法定?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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