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流程:
第一步,填报补缴人员
由于公积金执法为职工追回的款项或因违规提取责令职工退回的款项,应办理一次性补缴。单位经办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表207)加盖单位印章,填写补缴人员身份信息后,勾选“一次性补缴”,填写“补缴金额”、“人数合计”及“补缴金额合计”后由经办人本人签字。一次性补缴只能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第二步,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在选定的托收日可自动托收完成单位的一次性补缴;未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具体流程可参见“单位为职工按月补缴住房公积金—途径一—第三步”。
调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起,对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