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缴存比例
1.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事业单位各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各为5%-12%。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的全部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24%,由其本人自主确定。
(四)执行时间
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自2024年7月起执行。2024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的计算
(一)缴存基数即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月工资总额的计算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法定执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职工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三)职工进入新单位不足一年,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统一徐州的,缴存基数为进入新单位至徐州时的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