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时间
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含机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4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2. 机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按上级有关法定执行。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的计算
(一)缴存基数即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月工资总额的计算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法定执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职工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三)职工进入新单位不足一年,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统一常州的,缴存基数为进入新单位至常州时的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常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常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南京缴存基数
贷款利率
缴存下限
福建宁德利率
缴存基数
锦州缴存基数
营口缴存基数
海南乐东利率
缴存上限
月供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