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有关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湖南省湘潭市有关部门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一年核准调节一次,都是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一年的7月至第二年的6月中除了更换企业等特殊情形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一样的,企业会在每一年办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依据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调节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依据相关法规法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收入的变化,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对应的变化。通常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节。
公积金基数调整变更需要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书。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花名册》;
3、南京市劳动和社保书面审看查询报告书及复印件;
4、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五)单位住房公积金未汇缴至当年6月的,应当先按原缴存额汇缴至当年6月,再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当年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
现在你了解你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是怎么来的吧,从中了解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计算方法,有助于职工更好地规划住房保护,提高自身福利水平。职工应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法规,确保符合的法规缴存,充分利用公积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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