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标准 职工最新月缴存额多少?

2024-08-01 16:38
举报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标准 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多少?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时间安排

  2024年8月1日—8月11日集中开展我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按以下规则申报调整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月缴存工资基数

  2024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机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有关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根据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温州市2023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180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即30540元)的,按30540元核定;低于2024年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26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不高于30540元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

  缴存比例

  2024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其中,机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区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区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