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即在每年6月底7月初各地公布当年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关法规通告后,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本年公积金缴纳基数上下限等最新法定,重新对职工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通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办理时限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于今年8月底前在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或管理部窗口办理基数调整,并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各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度调整一次,一经核定,在该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本年度潜江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潜江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潜江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潜江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切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现在你了解你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是怎么来的吧,从中了解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计算方法,有助于职工更好地规划住房保护,提高自身福利水平。职工应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法规,确保符合的法规缴存,充分利用公积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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