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启封?有哪些途径可以启封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看查询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法规第十二条“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四、受理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确定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