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单位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工作,对职工个人的基础信息认真清理、核实,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职工上年工资收入总额要认真核实,不得少算或多算。在一个住房公积金核算年度内不得随意调整缴存基数,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新招录公务员需要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调整基数的),需单位经办员在网厅办理,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交申请报告,中心根据情况予以审批。
3.各单位要认真核对系统中的单位基础信息,尤其是付款银行和付款账号等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到中心申请变更业务,否则将影响单位的汇缴入账。
4.本年度基数核定和汇缴工作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未按时完成基数核定和汇缴工作的单位会影响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还贷,导致部分职工贷款违规约定,影响职工个人征信。
5.各单位在核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后,应及时告知缴存人确认,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缴存人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举例参考一下:
主城区某单位职工小蓉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2024年缴存基数应调整为9000元;
职工小金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则2024年缴存基数应调整为2100元。
缴存额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指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职工本人缴存额=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缴存比例(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所在单位缴存额=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补贴比例(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基数
贷款利率
阿克苏基数
喀什基数
和田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
天津津南利率
昌吉缴存标准
缴存上限
甘肃兰州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