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办公地址:绍兴市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取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窗口核验相关材料后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资料齐全、符合的法定的当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出具《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回单。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确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有关部门确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基数调整
月供还款
缴存上限
缴存比例
贷款利率
基数比例
二套利率
四川南充利率
基数标准
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