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盘锦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盘锦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盘锦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盘锦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切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怎么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