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测算方式为是什么?
根据法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测算方式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申报、审批,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月扣缴额相等。
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一年核准调节一次,都是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一年的7月至第二年的6月中除了更换企业等特殊情形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一样的,企业会在每一年办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依据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调节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依据相关法规法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收入的变化,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对应的变化。通常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节。
本年度韶关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韶关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韶关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韶关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切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
现在你了解你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是怎么来的吧,从中了解到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计算方法,有助于职工更好地规划住房保护,提高自身福利水平。职工应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法规,确保符合的法规缴存,充分利用公积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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