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缴存额计算公式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x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直接影响着缴存金额的多少,影响着参保水平。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条法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本年度甘肃酒泉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甘肃酒泉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甘肃酒泉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甘肃酒泉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切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