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昌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和《昌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昌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基数调整后缴存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