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相关统计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下区间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忠县市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法定申请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怎么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基数比例
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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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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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