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相关统计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的法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法规等相关法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怎么确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上限
贷款利率
基数标准
贷款利率
缴存上下限
河北衡水利率
基数比例
公积金调整时间
缴存比例
基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