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入基数、比例和托收账户等信息
在个人缴存信息录入页面,根据个人所在县区选择“经办机构”;“受托银行”建议选择与托收账户一致的银行;录入“个人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前缴存基数上下限,即1620≤个人缴存基数≤26079;选择“个人缴存比例”,缴存比例范围10%-24%;“月缴存额”由系统根据个人缴存基数和个人缴存比例计算自动得出,一旦个人缴存基数变化,需要再次选择个人缴存比例才能自动计算;“托收银行名称”选择托收账户归属银行;“托收日”为每月定期从托收账户扣划缴存住房公积金日期,可选范围为每月1日至每月28日;“托收账户号码”请录入个人名下茂名地区一类银行储蓄卡账号;
6.确认信息,提交后台审批,申请成功
录入完个人缴存信息后,点击“账户校验”按钮,对托收账户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则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开户申请,等待中心后台审批,审批通过后缴存人会收到成功开户短信提醒;若校验不成功,请核实托收银行和托收账户号码是否正确或对应,是否为本人名下茂名地区一类银行储蓄卡账号。
温馨提示:
1.因微信刷脸验证目前只支持身份证刷脸验证,所以公众号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只支持身份证开户,持有其他证件类型的个人若需要灵活就业人员开户请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窗口或线下柜台办理开户业务。
2.因部分银行代收代付业务需要进行二次签约,请留意托收是否成功,若不成功请咨询托收账户银行代收代付业务是否需要二次签约,以免造成托收不成功,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3.若缴存人之前在我市单位缴存,目前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可通过中心网上服务窗口或者线下柜台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转移业务”等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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