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相关统计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多少,不高于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5%、个人5%,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嘉峪关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法定申请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基数调整后缴存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各缴存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缴存比例
公积金利率下调
缴存上限
贷款利率
基数标准
贷款利率
缴存基数
贷款利息计算
缴存下限
贷款利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