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同样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盘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和《盘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盘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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