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吉安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21816*12(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2618*12(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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