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办理材料:
一、签约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无需提供);
4、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5、如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备注:
1、一户家庭中如有多人需签约同一笔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
2、协议于签订后次月生效,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取,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职工指定的扣款银行账户。
二、变更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4、如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备注:
1、变更信息录入系统后,在次日生效执行;
四川公积金查
账户余额查询
公积金查询
广州公积金查
南充公积金查
查询住房公积
查询公积金卡
厦门公积金查
查贷款进度
公积金查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