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在职账户转灵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在职账户转灵活手续。
2.缴存人的个人账户须处于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3.缴存人办理转移时,未在单位下缴纳养老保险。
4.缴存人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处于惩戒期,或个人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拓展:单位灭失重庆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单位已灭失的,其原职工不能办理个人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只能办理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由职工本人提交变更申请;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灭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责令关闭的文书、工商注销单位的证明、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书、人民法院的倒闭裁定、上一级公司等);
2.单位灭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不需再加盖单位公章,但需信息变更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承诺书》必须职工本人签字;
3.对个人账户已调出原单位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提出信息变更的,还需收取其调出时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工资表等)。
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包括:
①职工身份证件号码升位需变更(15位数字升位为18位数字)的;
②职工姓名中仅有一个字需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字属于谐音、形近、繁简体替换关系的;
③职工身份证件号码中仅有1个数字需要变更(不含身份证件号码升位)的。
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九龙坡、江北、渝北、南岸、沙坪坝办事处(主城区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及离职后个人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可就近到渝中、九龙坡、江北、渝北、南岸或沙坪坝办事处办理);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