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银行调查。借款申请人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需要盖章的合同(如保证合同、收押合同)到有关部门加盖公章、采用财产抵押担保或购买购房综合险的办理有关保险手续,采用保证担保的银行对保证单位进行审核调查。
第七步:签署委托合同、委贷通知单。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并告知借款申请人等待通知。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合同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经办机构签立委托合同和委贷通知单,通知银行可以办理放贷手续。
第八步:划款。银行在放贷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确定具体放款日期,通知借款人,并于放款日(或提前一两天)填写《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拨款明细单》加盖银行经办机构公章后到管理中心办理划款手续。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员对拨款明细单审核后开具拨款通知单,通知财务人员开具有关划款单据。经办人员根据拨款通知单、拨款明细单登记后第二次录机。
第九步:放款。借款人于放款日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贷款将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帐户。贷款的审查发放手续完毕。
公积金缴存
深圳商转公
公积金
公积金装修贷
公积金贷款流
老婆公积金贷
深圳公积金贷
公积金贷款合
异地公积金贷
二手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