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申请人资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拨通贷款经办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资询,提前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原材料。
二、评审与评定,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评审及有关评定: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所需原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评审。
2.依照要求需要对借款申请人开展本人信用评级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员的监管下到信用评级《授权书》上签名。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员打印出有关票据,并告之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办理手续。
4.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买房子开展评定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员另外向借款申请人出具《抵押物评定通知书》,借款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