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携相关材料以及证件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核,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房产抵押手续;
4、抵押手续办妥后,中心根据银行办妥手续的回执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法定时间20天,承诺时间7天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窗口权限:1.受理权2.审核权3.协调权4.办理结果送达权5.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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