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条件一览
1、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身份,也就是说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