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2)

2023-04-19 16:08
举报

  (四)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五)租房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资料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七)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八)单位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九)商业贷款约定提取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并已开通在线提取,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包括: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银行,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

  1.约定提取方式: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为按年提取,职工无须再每年提交提取申请,签约后提取资金将按年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约定提取签约当月至次年约定提取日的前一个月共12个月的实际还款额。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不早于签约业务办理日期,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年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年,即当年签约次年对应月份开始首笔提取。

  (十)商业贷款开通在线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业务。

  1.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2.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特别提醒:建议职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商业贷款信息,实现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或办理商贷约定提取签约,避免职工多跑腿。

  (十一)其他提取条件

  1.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情况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