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鄂尔多斯公积金办理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哪些条件你必须满足!
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2024年4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新调整2024
3.第十一条第六项第2目“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缴仍不偿还,被住房公积金中心划扣或法院执行的职工及其配偶,贷款结清5年内不得申请贷款”修改为“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缴仍不偿还,被法院执行的职工及其配偶,贷款结清5年内不得申请贷款”。
4.第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
5.第十三条第三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鄂尔多斯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上限为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显示缴存余额的20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不满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算,贷款额度以万元取整计算”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鄂尔多斯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上限为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显示缴存余额的25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不满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算,贷款额度以万元取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