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单笔贷款或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存在五级分类中的次级、可疑、损失三种不良贷款信息记录之一的。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法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法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法规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原则处理,但国、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已有确定法定的,从其法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法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