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变化!四川成都7月5日起,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

2024-06-2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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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新变化

  四川省成都市:7月5日起,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

  看看你以后在成都办理贷款的处理方法。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成都市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公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进一步做好“带押过户”的通告》,自202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办理,卖方无需结清原贷款,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住房区域

  拟交易住房所在的区(市)县,应已由我市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目前包括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后期覆盖区域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2.贷款银行

  买卖双方涉及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银行应已纳入我市住建部门“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名单,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3.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应达成一致,通过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住房交易,并签订对应版本的交易合同。

  4.其他条件

  卖方未结清贷款当前未逾期;

  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过户”;

  拟交易住房产权明晰、未被查封,除已为卖方贷款设立的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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