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改善型住宅支持力度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改善型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改善型住宅依据关于推动南通市区住宅品质改善提升相关法规认定。
四、加大多孩家庭支持力度
(一)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二)三个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0万元/户。
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在2024年6月21日以后的适用本通告,原有关法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