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①上述1-6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非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或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书请在中心网站“便民服务”进行文书下载)及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权房产)证明。
③购买二手房不提供第4项材料,但需提供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首付款资金监管凭证。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
办理流程
领表咨询
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开具证明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核实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开设账户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办理贷款
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