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贷款缴存余额认定
(一)借款申请人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因购买本套住房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房的,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因租房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三)借款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因偿还本套商业住房贷款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次数及首付比例
1.职工家庭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2.①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②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的普通自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贷款额度
1.申请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可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之和×20)+(1万元×连续缴存年限),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算,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