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调整新规2024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何调整?
@烟台人们好消息!烟台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
烟台再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及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为切实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此次烟台市再次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何调整?
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此次也进行了调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烟台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市)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购住房区(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原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认定。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保持不变。本新规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执行。
烟台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是什么?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行确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下调后首套房五年期(含)以内的年利率为2.3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2.85%;二套房五年期(含)以内的年利率为2.77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325%。
贷款利率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5年(含) | 2.6% | 2.35% | 3.025% | 2.775% |
5年以上 | 3.1% | 2.85% | 3.575% | 3.325%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按照中国人行要求,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温馨提醒您,如果您的公积金贷款是在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存量房贷,将于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