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福州公积金贷款2024调整新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10月11日,福建省福州住房公积金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
福州市拟调整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9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法规。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哪些变化?
原首付款比例按照缴存人家庭购买的自住住房产权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或以下)以及套数(首套或二套)执行差别化的法规,现法规法定缴存人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法规执行。
例1:张先生和妻子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鼓楼区的自住住房,2023年已申请结清公积金贷款。近期拟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台江区150平方米的自住改善性住房,按照新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如张先生家庭申请组合贷款,参照现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