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1-5年(含)2.775%
· 5年以上3.325%
注:2024年5月1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受理未发放),按照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按揭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如下:
1、在中山不动产登记无住房,同时在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办理。
2、对第二套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些法定适用于中山市内的公积金贷款,具体细节可以咨询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