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下列基础情形之一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断缴3个月且未补缴,或断缴4个月(含)以上的;
(二)单笔贷款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12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6期(含)以上或累计24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四)存在“担保人代还”或“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五)存在“呆账”“冻结”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被动执行人名单;
(七)所购住房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产权式酒店和其他非住宅房产;
(八)家庭在本省内现有两套住房登记记录,或在全国范围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
(九)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及购买二手房,保障性住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不予申请“商转公”贷款;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
贷款期限的确定
由公积金中心按法定根据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坐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了解陵水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法,对于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来说至关重要。合理规划贷款额度和年限,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有助于借款人更好地管理财务,实现购房梦想。
以上关于陵水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新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