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阶段性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及其配偶在长春市行区域内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其他法规调整: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法规:取消全款购房提取需要在24个月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限调整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之日或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申请一次性提取”;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取时限调整为“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申请一次性提取”。
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实际可贷最长年限为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
以上关于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新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