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流程说明
1、开发商帮申请者提交以上所需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
2、中心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约请申请人及共同买受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我中心进行核实与面谈。
3、初审、面谈均符合的法定的,由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
4、受委托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说明】:在广东省七市(广州、佛山、珠海、东莞、江门、中山、肇庆)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先到缴存地公积金你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再到我市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办理贷款手续。